自相矛盾文言文翻译全文
本文整理了文言文《自相矛盾》的原文以及翻译、道理,感兴趣的同学赶快来阅读吧。
《自相矛盾》翻译
有一个楚国人,既卖盾又卖矛。他夸耀自己的盾,说:“我的盾坚固无比,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。”又夸耀自己的矛,说:“我的矛锋利极了,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。”有人问他:“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,结果会怎么样呢?”那人张口结舌,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。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,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。
《自相矛盾》原文
楚人有鬻盾与矛者,誉之曰:“吾盾之坚,物莫能陷也。”又誉其矛曰:“吾矛之利,于物无不陷也。”或曰:“以子之矛陷子之盾,何如?” 其人弗能应也。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,不可同世而立。
《自相矛盾》注释
[1]鬻(yù):卖。
[2]誉:赞美。
[3]陷:攻破。这里是刺透的意思。
[4]或曰:有的人说。
[5]莫:没有不。
[6]应:回答。
[7]或:有人。
[8]“誉之曰”的之:代词,指代盾。
[9]“吾矛之利”的之:文言助词,无义。
[10]“吾盾之坚”的之:同上。
道理
不要夸过头,免得喧宾夺主。
分析评论一个人在同一判断中,对同一问题,是不能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来的。若是这样做了,那就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误。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普遍形式,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,不管是物质的客观世界,或是思维的主观世界,都有矛盾问题。有矛盾不见得是坏事。有矛盾才有事物的进步与发展。关键是我们要认识矛盾,分析矛盾,研究矛盾,解决矛盾。只有这样才能让事物得到发展。
韩非简介
韩非,战国末期杰出的思想家、哲学家和散文家。韩非被誉为比较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。韩非将商鞅的“法”,申不害的”术“和慎到的”势“集于一身,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;韩非将老子的辩证法、朴素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。
韩非是韩王之子,荀子的学生,李斯的同学。著有《韩非子》一书,共五十五篇,十万余字。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,呈现韩非极为重视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,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,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。
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韩国,但他的政治主张并不被韩王所重视,而秦王嬴政却为了得到韩非而出兵攻打韩国。李斯因嫉妒韩非的才能,将韩非害死在秦国。但是,韩非的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,帮助秦国富国强兵,比较终统一六国。
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,对后世影响深远,是毛主席比较佩服的中国古代思想家。毛主席曾经说过:”中国古代有作为的政治家,基本都是法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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